滁州市职工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计算利息

2010-04-15 15:12   来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计息日,目前上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上年结息后的个人账户余额)比照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活期利率计息。 织梦好,好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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