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公积金能否为东莞公积金贷款还款?

2010-11-01 09:55   来源:惠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原本是在东莞工作的,去年年底在东莞用公积金贷款买了房,现因工作调动,前两个月来了惠州,并开立了惠州的公积金账户,请问能否用惠州的公积金为东莞的房子还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和资料?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你或者你爱人的户口在东莞的,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是可以支取你帐上的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2、《个人购房借款合同》;
3、银行还款存折(卡),提供近期三个月的还款明细(须与借款合同的还款账号相符);
4、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5、申请人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居民身份证》,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未婚需提供《未婚证》或《户口簿》;
符合本项提取条件的职工,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1月1日-12月31日)应还款付息额,凡首次以购房还贷条件支取的(非公积金贷款),另需提供1-5项资料的复印件。
本文来自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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