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2)

2012-01-01 00:00   来源:江门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第十四条  “中心”在审核贷款时,认为有必要增加贷款担保的,借款人可以以有价证券质押,但须提供承办银行或“中心”认可的有价证券,出质人和承办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将有价证券交承办银行保管,质押行为须按照质押合同执行。有价证券的质押率由“中心”确定,但最高质押率不得超过质押物价值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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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借款人以所购房产或他人房产作为抵押的,与承办银行或“中心”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他项权登记,将《房屋他项权证》交承办银行保管,抵押行为按照房地产抵押合同执行。抵押物需估价的(指二手房),由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抵押率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值的70%。 dedecms.com

      第十六条  借款人为非本市常住户口的,除足额提供抵押外,还必须提供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有偿还能力的自然人担保。保证方与承办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保证行为按照保证合同执行。 织梦好,好织梦

      第十七条  借款人在房地产抵押合同签定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保险手续,保险金额不得少于借款额,并将承办银行或“中心”作为保险合同的第一受益人。 copyright dedecms

      第十八条  房屋及贷款保险期限不短于借款期限。在合同约定借款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解除保险合同,否则,承办银行有权代办保险,一切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在保险期内,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因借款人过错而造成的损毁,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 dedecms.com

      第十九条  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的,承办银行有权依照借款合同及房地产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物或质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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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处分抵押物或质押物所得价款,扣除处置抵押物、质押物各项税费后不足偿还贷款本息的,承办银行及“中心”有权向债务人继续追偿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其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承办银行应退还抵押人或出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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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dedecms.com

      (一)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 织梦好,好织梦

      (二)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织梦好,好织梦

      (三)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的财产或权益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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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借款人所设定抵押的房产遇拆迁,借款人未事先通知承办银行或“中心”,并未办理贷款清偿手续或重新落实新的担保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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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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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借款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承办银行或“中心”权益的合同或协议的;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七)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质押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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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在办理贷款过程中所发生的抵押、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dedecms.com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本文来自织梦

      第二十四条  以前有关江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文件如与本办法相抵触的停止执行。 内容来自dedecms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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