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新政关注弱势群体——最高贷款30万元 最长期限25年

2010-10-18 00:00   来源:随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本报讯 记者陈晓林、通讯员代军报道:重新修订的《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前不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实施细则即将出炉。我市公积金“新政”在提高贷款最高额度、延长还款期限、开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还贷等方面出台了系列新举措,体现出更加人性化、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的倾向。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王定志介绍,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限额是20万元,但近几年,我市住房价格增长较快,贷款最高限额20万元已不能满足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较低收入干部职工的需要。因而,这次修订时将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30万元。2009年,我市在职职工平均月工资收入1570元,如果贷款30万元,按目前最长还款期限20年计算的话,每月还贷额为1797.46元,就超出了个人工资水平。因此,中心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还款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5年,或在法定离退休年龄基础上延长5年。这样,最大限度地减轻了贷款家庭每月还贷压力。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方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工作人员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国家规定期限(15个工作日)缩短一半时间,以更方便干部职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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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目前国家出台楼市金融调控政策,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利率折扣降低,公积金贷款利率优势明显增强,部分原来已经办理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职工要求转为公积金贷款,享受公积金低息政策。为满足这部分干部职工的需要,中心将开办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同时,中心还将启动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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