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

2010-01-15 11:17   来源:宜昌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缴存人及配偶建造、翻建拥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工程已开工建设后,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织梦好,好织梦

一、提取注意事项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1、缴存人或其配偶有个人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的,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首先用于偿还贷款。 本文来自织梦

2、提取有效时间为:行为发生时间一年内。非配偶的产权共有人申请提取的,只能是在取得产权证后,时间为产权证载明时间一年内。 dedecms.com

3、一处住房只能提取一次,缴存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购、建房的,申请提取时间须间隔一年,所有提取人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提取金额为提取日当前的余额。帐户余额可保留1元,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出支付所建住房的总价款(总价款中应减去住房贷款部分)。以提供的发票为依据。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4、工程已开工,需中心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工程进度。 织梦好,好织梦

5、办理提取业务须提取人亲自到场签字确认。需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原件遗失的,不能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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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取时应提供公积金联名卡,提取金额分别转入本人、配偶及产权共有人的《公积金联名卡》账户。暂未发联名卡的,分别转入本人、配偶及产权共有人在本市城区可以办理转账业务的工、农、商、建、交、招行任意银行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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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资料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申请提取时,提供以下资料报公积金中心营业部,营业部在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调查,并给予能否提取的答复。 内容来自dedecms

1、提取人填写《宜昌市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申请书》(可在宜昌公积金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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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县级以上规划、建设部门批准建房的文件原件。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提供乡镇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复原件或其他建房批准文件原件。 织梦好,好织梦

3、《土地使用证》原件,翻建的另需提供房产权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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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购买材料及施工费用的发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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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积金中心调查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三、提取应提供的资料 内容来自dedecms

经中心调查核实后,通知职工提供以下资料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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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缴存人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需加盖印章),无单位且已办理托管手续的出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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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身份证原件。他人代办的另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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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积金联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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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取配偶公积金另需提供:(1)配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需加盖印章),无单位且已办理托管手续的出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原件。(2)结婚证原件或同一户口原件。(3)配偶身份证原件。(4)配偶公积金联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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