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

2010-08-09 20:31   来源:吉林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请问。我爱人的公积金是吉林市的、我的公积金是长春市的。我俩准备在吉林买房。双方可以同时使用公积金贷款吗?》每年可以同时提取用公积金余额偿还贷款吗?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公积金贷款就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夫妻双方的合计工资收入,在一方有债务或为他人担保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公积金贷款的。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