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配偶患有精神疾病,不具或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到场协

2009-06-12 00:00   来源:青岛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答:借款人配偶如患精神疾病,不能到场协同办理贷款手续,借款申请人应提供患者的医学鉴定证明;如患者尚在病情观察期,未能获取医学鉴定证明,则需提供就医门诊病历和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近来患者日常生活状态的证明,经审核后,可由借款申请人行使监护人权利,代为签章。相关证明材料应作为存档要件归档。 织梦好,好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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