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2007-10-08 00:00   来源: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第一章 总 则 http://www.gjj123.com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住房公积金网http://www.gjj123.com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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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成都公积金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成都公积金中心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业务经办网点应在授权范围内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责,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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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金融业务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成都管委会)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具体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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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提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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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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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买自住住房的,包括: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单位房改存量房,单位集资建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房等; 住房公积金网http://www.gjj123.com

(二)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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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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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离休、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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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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