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棚改有关政策出台

2008-04-16 00:00   来源:新晚报   分享到:

     棚改户提公积金有“绿色通道”

     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为配合哈尔滨市棚户区改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实施意见》。 住房公积金网http://www.gjj123.com

     据介绍,《意见》中明确规定,凡经人民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职工本人及配偶或同一户籍的其他家庭成员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解决住房支出。根据相关规定,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即可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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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住房公积金中心专门开辟了棚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简化手续、缩短时限。《意见》出台后首日,住房公积金中心就为6名棚改项目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金额47000余元。 http://www.gjj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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