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称可以公积金按揭骗取购房者签约 房产商被罚

2007-05-07 00:00   来源:admin   分享到:

假称可以公积金按揭骗取购房者签约 房产商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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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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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时,约定房款的付款方式为“公积金按揭”。陈先生在预付首付款后却被告知只能办理商业按揭。房产商出尔反尔的行为被认定为欺诈。

买房时掉进欺诈陷阱

2005年12月25日,陈先生与泉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预约合同,买的是该公司在泉港开发的一套房子。

约定房款的付款方式为“公积金按揭”,预约合同签订后,陈先生按照合同约定预付了首付款32000元后,欲要求开发商按约定给予办理公积金按揭,却被告知不能办理,只能办理一般的商业按揭。

当陈先生要求退房并退还预付款时,被开发商拒绝,开发商还称,如不按照商业按揭办理贷款还要承担20%的违约金。

对于开发商的行为,陈先生觉得很愤怒。他说,当初他在买房时,再三强调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就不购买该商品房。售楼人员仍称可以让他使用公积金贷款,并将公积金条款以手写条款的形式写入合同条款中,而且在对该合同盖章确认时,并未指出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他是相信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才与开发商签订合同的,现在开发商却又以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为由要求他办理商业按揭贷款。他认为,那是故意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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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商被罚3000元

泉港区工商部门认为,开发商明知陈先生要求办理公积金贷款,为了骗取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称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最终双方签订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既然已经签订合同,理应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履行合同。而开发商又以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为由要求陈先生办理商业按揭款中止履行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且不退还预付款。

开发商在主观上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欺骗消费者签订合同,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去年5月份,工商部门责令开发商退回陈先生购房预付款32000元,并对开发商处以罚款3000元。 住房公积金网http://www.gjj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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