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为公积金加"安全锁"

2006-09-07 00:00   来源:海南日报   分享到:

               海南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为公积金加"安全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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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住房公积金安全问题,将由最近成立的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这是记者今天从省建设厅获悉的。

  成员来自社会各界

  省建设厅监管处负责人介绍,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由海南省人民政府聘任,聘期5年。本届管理委员会共由25名委员组成,经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推举,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吴昌元任管委会主任委员。代表构成既有人大代表,也有政协委员;既有政府管理部门的代表,也有企事业单位的代表;既有经济发达市县的代表,也有民族地区的代表;既有专家代表,也有普通员工代表。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的会议组织和决策事项督办工作。该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

  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实行“管委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工作原则。 住房公积金网http://www.gjj123.com

  据悉,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目前缴存余额约26亿元,用于国债购买余额约2.5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累计放贷户数是7903户,目前贷款总额4.6亿元,其他贷款约4282万元。

  管委会对公积金安全负责

  根据规定,管委会是负责管理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的法定机构,依法自主、民主地履行住房公积金决策职责,直接对全省全体住房公积金所有者负责。今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中制订和调整管理措施、拟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审批单位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银行、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等,均应由管委会审议批准,不得以部门或领导决策代替管委会决策。

  管委会推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人选,对不称职或因工作需要更换的主任、副主任可提出更换建议。管委会对公积金安全负责,听取财政部门对住房公积金收支的审查、监督情况的通报,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对受委托银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监管的通报等。 http://www.gjj123.com

  管委会实行民主透明决策

  根据规定,管委会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委员出席,委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委托熟悉情况的有关人员携其书面意见参加会议,受委托人不享有表决权。管委会实行民主决策,对有关事项的决策实行表决制,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管委会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并应及时向社会公布。管委会决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管委会委员、执行决议的部门或单位有权向建设部等部级监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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