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10月底完成

2010-10-22 00:00   来源:连云港传媒网   分享到:

  新华报业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当前正在抓紧落实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计划安排将于本月底结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如果至今仍未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要尽快前往银行办理,同时,不要忘记将7月份后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按照调整后的新基数重新核算,核算后对照新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缴存额,如需补缴应尽快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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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我市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主要是按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如果上一年度职工涨工资了,缴存基数也要跟着调。今年9月份,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状况,对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了上调。据悉,上调后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由2009年度的8000元调整到9000元,上调了1000元;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下限由2009年度的700元上调至790元。按照12%的最高月缴存比例,职工每月公积金缴存账户上缴存的金额最高将达到2160元。2010年度我市职工月缴存公积金额度应该在127元至2160元之间。 住房公积金网http://www.gjj123.com

  对于各个单位的具体缴存比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0年度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保持不变,即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各为10%,其他单位仍各为8%—12%。按照规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与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保持一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未达到8%的,应在本次调整基数的同时调整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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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调整要求,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各单位要于本月底之前做好缴存基数的调整工作,自7月份起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要一并补缴。如单位至今尚未进行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并未能按照新的缴存基数,给职工补缴7、8、9、10月份少缴的住房公积金,也应赶紧到银行办理调整和补缴手续,调整和补缴工作将于本月底结束。11月份起,各单位将根据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标准执行月度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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