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公积金账户没有贷过款的都可以贷款买房啊?

2010-04-07 00:00   来源:宣城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是否有公积金账户没有贷过款的都可以贷款买房啊?

管理中心回复:        凡在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单位所属职工,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含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危房改造还迁住房和集资建房),或符合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中心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虽申请过但已按期全部还清贷款本息满五年的;
       二、购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危房改造还迁住房,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低于购房款总额的20%房款税务发票,《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
       三、购二手住房具有售房人持有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产权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售书面文件、《房屋买卖合同》、购房人首付款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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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自建住房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建设许可证和相关费用发票;大修住房具有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
       五、集资建房具有建设、国土和房改行政主管部门批文、集资建房人员名单和付款收据;
       六、符合《宣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暂行办法》规定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七、申请人年龄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八、申请人及其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九、有中心、委托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具备被中心认可的自然人、法人作为担保;
      十、中心和委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cp gjj123
      二至五项资料有效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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