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广州户口在广州工作的职工,如果单位注册地在北京,缴存的公

2009-12-16 15:35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你好,本人一直在广州工作,户口也在广州,刚转到一个新单位,虽然还是在广州办公,但是现单位的注册地是在北京,所以缴存的公积金也在北京,而我之前已经在广州无贷款购买房产,而以前在原单位(在广州)缴存的公积金,也是半年到银行提取一次,但是还没提够房款,而且以前提取广州缴存部分的时候,已开立提取折,我和丈夫都一起提的,那现在我在北京的这部分公积金能在北京办理第一次手续后,以后转回到广州这边来提取吗?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异地购房后,如果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北京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是主购房人先提取,配偶方才可以提取。主购房人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主购房人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原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配偶提取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单、结婚证。 2、如果您在外地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帐户,您可以将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的账户内。对于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职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等资料给在北京的原工作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处申请办理,经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管理部审核后为其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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