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5年7月工作于北京一国企,2008年6月离职,连续缴了不到三年的住房公积金,08年6月至09年8月一直处于停缴状态.新单位可以缴公积金,本人想续缴.
请问:如果在新单位缴公积金,那么原来缴过的公积金会和现在的帐户合并吗?而且原来的单位没有给联名卡,我还用去原单位办理什么手续吗?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新单位为您建立公积金与原单位公积金缴存情况没有关系,职工离职后,单位经办人会把您的住房公积金封存在原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不会因为职工的离职而失效。待新单位为您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以通过单位将原来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合并到新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