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2009-07-30 11:05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你好,我公司o7年5月份开始从我工资中扣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付部分,但09年6月30日对账单来了我发现,以前有月份公司没有给我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我除了应该向公司要回工资中扣除的部分,是否可以索要公司应为我缴纳但没有缴纳的部分。

管理中心回复:1、如缴存人认为公积金信息不准确或金额有误,请于30日内到所属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查询。所属公积金管理部门显示在对账单正面下方,地址和联系方式在对账单背面的《北京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管理部联系表》查找。2、如果确实存在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则对于单位应缴未缴或少缴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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