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否应该从我上班的第一年就有?[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

2009-07-28 19:06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是护理专业的合同工,跟单位是签订劳动合同的,是不是应该在我参加工作的第一年就应该有住房公积金呢?我们工作三年了,今年单位才刚刚给我们上住房公积金,那么我们前两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是不是应该不给我们呢?而且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应该把工资和奖金加在一起一起算呢?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对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当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当为职工第一个月的工资。您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应缴而未缴的住房公积金。 关于缴存基数计提办法: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时,按照《关于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 [2001]1227 号)规定,按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 1 )行政事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d 过节费;   e 伙食补助。 ( 2 )企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六部分: 1 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3 奖金; 4 津贴和补贴; 5 加班加点工资; 6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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