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提取问题(工作单位变更后)[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5-03 08:44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在原单位办过提取,现换了新工作单位已有一年多了,仍在本市,新单位无住房公积金,请问原来的提取单是否仍然有效?如有效,能否继续提取,如何办理?最好能不通过原单位。如原提取单已无效,如何重新申请提取?

管理中心回复:办理二次提取时,提供身份证和您之前提取时使用的支取记录单通过单位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即可。如果原来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仍然正常存续经营,那么您还是需要通过单位为您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您的原单位已经不存在,且到开户管理部办理了集体封存及注销手续,您的住房公积金帐户还是会封存在开户管理部,如果您符合规定的提取条件或转移条件时,可以本人自己持相关证件、材料去开户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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