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与转出[住房公积金转移]

2009-04-29 19:35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现在在北京亦庄开发区的一个单位工作并且户口是北京的,因为公司规模扩大在天津市宝坻区新建了一个厂房,公司想把我派到那里工作并且把关系档案也调过去。 我的问题是如果我去那里上班并且在天津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我北京的帐户是不是就此冻结,如果过几年我还回到北京工作,能不能把天津的公积金转到北京的帐户里。如果不能,能不能取出来。 多谢!

管理中心回复:1、如果您在外地已经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帐户,您可以将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的账户内。对于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职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等资料给在北京的原工作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处申请办理,经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管理部审核后为其办理转移。 近期,我中心办理的转往天津的住房公积金外部转移业务,频繁发生退票并发生退款差错,为保证转移人的资金安全,即日起暂停办理天津的住房公积金外部转移业务,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2、如果职工在北京已经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则我中心应当是可以接收外地转入合并的住房公积金的。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时,个人需将单位开户管理部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给外地转出单位办理转移及汇款手续,并提示转出单位在汇款单上注明转入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单位登记号。提醒一点的是,由于从外地转移到北京,关键在于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从本地转出住房公积金是如何要求的,因此,建议该职工向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认是否允许办理转出,需要转入地管理部门配合办理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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