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购房发票丢失,单位拒绝给我办理公积金提取。
购房发票丢失,能否用开据发票单位(北京市海淀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出具的购房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或是让本单位出具证明。
我单位有一名同事购买的就是小产权房(小产权能否提取公积金本人不祥),没有正式购房发票,就是让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房屋是自用,公积金今天就申请下来了。
我现有房屋买卖契约,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票复印件、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中写明了购房金额。
规定中也说:申请者要提供“购房协议或购房证明、购房收据”,没有必须要求要购房发票。为什么这种情况不能申请公积金?
管理中心回复:根据规定,对于购买公有住房的,可以提供购房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契税完税凭证。购房其他性质的房屋,均应当提供购房发票。对于您所说的特殊情况,建议通过单位向缴存管理部咨询核实,能否有其他的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