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急急急[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4-24 11:40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1。我的公积金是2008.4.9开的户,并在当天办理了缴存及补缴(补缴的是08.1-3月),现在属于正常缴费状态,中间也没有出现间断,而且每月都是足额缴存。请问我现在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2。月缴存额是221,能贷款30万吗?

管理中心回复:1、目前,只要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具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1)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申请人所在单位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 提示:(1)上述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2)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条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两项必须同时满足。(3)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提前。(4)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您目前是否符合贷款申请条件,建议您直接到贷款业务部门咨询,并查询您的开户缴存时间是否符合条件。 2、关于贷款额度,建议您使用网站首页的贷款计算器自行测算一下,应当可以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但具体的个人贷款额度是要在实际申请贷款时根据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信用等级、首付款情况等确认,因此最终准确的贷款额度建议您办理贷款时向具体办理贷款的业务部门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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