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股份制企业是否要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2009-04-14 13:43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所在单位是民营股份制企业,是否该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是强制性规定还是建议性规定? 如需缴纳而未缴纳,是否可以举报,举报后如何处罚? 多谢!

管理中心回复:1、此种单位应当为在职职工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这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2、如果单位应建而未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通过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的方式维权。如果单位没有为全体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可直接向单位营业地所在的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单位已经在管理部办理了开户手续,那么应当向开户管理部门进行投诉。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不仅对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各项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制定了相应的罚则,公积金中心要根据职工投诉所描述的情况向单位核实相关事实情况,对于单位确实存在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行为,公积金中心将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第六章“罚则”中的相关规定处理,以此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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