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4-07 13:50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如下:北京户口,在京工作期间单位按时为本人缴存公积金.现在在外地工作,原先在北京缴存的公积金如何提取?对于已在外地购买住房,是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并且贷款已还清,请问这种情况如何提取在北京原有的个人公积金帐户余额,由个人还是原单位提出申请,需要那些材料? 谢谢回复,期待中......

管理中心回复:1、异地购房后,如果您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2、提取手续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个人提供相关材料给原单位经办人,个人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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