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疑问[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3-27 16:21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 我和朋友共同贷款买了二手房, 我们两位现在还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做了房产公证,房本有两个,他大本,我小本。我们两位都有公积金,我想咨询一下:如果现在没有领取结婚证,我们能提取各自的公积金吗?是否可以全部提取,不受彼此提取公积金的限制呢?麻烦帮忙给与解答,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对于非夫妻关系共同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合同上记载多个购房人并且为非配偶关系的,有产权份额证明的,按照其所占的产权份额确定其可提取限额;无产权份额证明的,按照等额均分原则确定其可提取限额。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主购房人(购房合同上左起第一人)先办理提取。然后其他人员再申请提取。主购房人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主购房人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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