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取公积金提取问题[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3-26 21:13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1.我单位职工是部队家属,她在我单位正常缴纳公积金,现想提取公积金,但他们购买的部队房屋属经济适用房性质,只有购房发票,没有购房协议,请问能够提取公积金吗? 2.我单位职工因母亲重病,花去大量医药费,家庭生活困难,但其母的病不在规定的九大疾病中,证明母子关系的证明是街道还是派出所?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对于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中的“自住住房”指的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也就是所购房屋的产权归职工所有。因此,如果所购买的“军产房”,不属于自住住房的范围,就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2、对于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规定,建议您可以在网站“政策法规 - 中心文件 - 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中查阅到《关于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的通知》(2006-5-29)文件。对于提取条件以及相关手续文件附件都有详细的说明。 3、对于母子关系证明户口本就可以。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