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还款过程中能否改变贷款年限或方式?[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

2009-03-03 13:24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几年前公积金贷款40万25年期,平时是自由还款方式。 我现在手里有一笔资金想提前偿还一部分贷款,但一般提前偿还的只是利息部分,我能不能使用这笔资金来偿还本金部分?如果可以,需要如何办理? 另外,我提前还了这笔钱以后,能不能缩短后续剩余贷款的还款年限(改为20年或15年),或者改变还款方式(变自由还款为等额本金还款)? 请解答,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目前,在我中心下属的具体贷款业务部门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只有自由还款一种方式。在自由还款方式下。借款人只要不低于最低还款额,调整多少还款额都可以。随着您提高还款额,您剩余本金的减少速度加快,您的还款年限就自然缩短了。什么时候剩余本金数为0了,您的贷款期限就结束了。同时,在不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情况下,每月还款额也是可以根据您的还款计划自行调整的。等额本金与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月还款金额为固定,但其计算利息的方式与自由还款方式相同; 自由还款方式下借款人每月的还款金额可在最低月还款额之上自行调整,当月的还款金额扣除本月应还利息后全部冲抵本金,因此自由还款方式下偿还的本息合计是根据借款人每月实际的还款金额来决定的,因此自由还款方式下,按照等额本金与等额均还方式下的还款额进行还款,同样可以达到等额本金或等额均还的还款效果。 2、还款的原则都是先还利息,后还本金。可以告诉您计算利息的方法。利息是按照您实际占压借款资金的时间来计算的。每一期计息都是以您的剩余本金数作为计息的基数,用这个基数乘以月利率(月利率就是贷款年利率÷12(月)),得出来的数额就是您当期应当偿还的利息数。由于您每一期的剩余本金数不一样,每一期支付的利息就不同。举个例子:20万20年,最低还款额为995元,假定月利率为3.825‰。首期还款如果是按最低还款额还款,其中利息部分金额为20万元×月利率(3.825‰))=765元,偿还本金部分为230元;第二期如果还是按照最低还款额还,则利息部分为(20万元-230元)×月利率(3.825‰))=764.12元,偿还本金为230.88元;以后各期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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