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在2007年6月1日到一家北京公司上班,公积金账户是2007年10月17日建立的,6、7、8月公积金是开户后补缴的,一直缴到2008年5月份(算上补缴月份刚好12个月)。由于公司资金问题从08年的6月份开始就没有帮我们缴纳,一直到09年的1月份。这个月我来到一家新的公司,新公司从09年2月份给我新开了个账户,进行公积金正常缴纳。像我这种情况我能在2月份或3月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急盼您的回复,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对于具体的开户时间、缴存时间,缴存状态的认定,应当以贷款业务部门的系统记录为准。仅根据您假设的情况,无法做出判断。建议借款人购房时到具体贷款业务部门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