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转入的相关问题[住房公积金转移]

2009-01-18 21:05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你好,以前在成都上班,公司缴纳了该金,直到离开公司都不知道自己公积金缴纳的相关情况,也没有联名卡、账号等。现在北京上班,公司提供公积金,请问我该怎么办理这项业务呢?(可以使用原有帐号吗?还是必须要在这边新开账号?若新开帐号的话原有所缴能办理转入新帐号吗?)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新单位为您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与您的原单位缴存信息没有必然的关系。 2、如果职工在北京已经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则我中心应当是可以接收外地转入合并的住房公积金的。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时,个人需将单位开户管理部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给外地转出单位办理转移及汇款手续,并提示转出单位在汇款单上注明转入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单位登记号。提醒一点的是,由于从外地转移到北京,关键在于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从本地转出住房公积金是如何要求的,因此,建议该职工向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认是否允许办理转出,需要转入地管理部门配合办理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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