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1、个人对帐单邮寄地址的来源和依据是,如果您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录入系统内登记信息的个人账户为准,您可以通过本网站首页右上方“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进入个人信息后“修改联名卡信息”变更邮寄地址。或者也可以通过单位经办人向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申请修改。如果您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那么按缴存单位在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单位地址及邮编邮寄。 2、我中心对帐单邮寄工作分批、分次在8月31日之前完成,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对帐单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心所属管理部进行查询和打印对帐单。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有效凭证。 单位应当为其缴存职工办理此卡。如果单位拒绝办理,建议您向您单位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反映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