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如何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2009-01-05 08:31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住房公积金的同志你们好: 今年7月份基数核定,上缴比例由原来的8%调整为12%,这是我到住房公积金办理的。事隔几个月我老板提出今年上调的(4%)公司部分由个人负担,并扣回8-12月份这部分金额,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不知道我是否说清楚了吗?急待你们的回复。

管理中心回复: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由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根据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8〕1号《关于2008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2008住房公积金年度(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因此,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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