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咨询[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1-04 10:35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1、2001年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是用的公积金贷款,2004年已全部还清。08年31日我又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已交。(1)买第二套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是上调吗?上调多少?(2)贷款5年以上利率是多少?(3)如果报送的资料齐全,需要多少个工作日可以办完放贷手续?(4)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交纳哪些费用?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如果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申请条件,且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那么在您再购房时是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现有政策,对于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没有特殊要求,利率也遵照现行的统一利率。 2、目前1-5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33%,6-30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87%。 3、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一般在我中心贷款业务的审核时间为15个工作日左右。 4、在我中心下属的贷款业务部门办理贷款时,借款人可能会涉及到交纳抵押物评估费用和担保服务费用。抵押物评估是在贷款发放前,发放贷款一方为防范贷款的风险所进行的房产的评估,受托的评估机构会将房屋的真实情况进行说明。对于在我中心下属的贷款业务部门例如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或远郊区县管理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通常都是要进行抵押物评估的。其中,购买政策性住房如经济适用房、危改回迁房等不需要进行抵押物评估。对于抵押物评估费,其收费标准是:抵押物评估价格总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按照抵押物评估值的3‰收取;如果抵押物评估价格总额在50万元以上的,按照1500元收取。注: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评估是由康正宏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办理的,对于收费问题,您可以向北京康正宏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82253557。 担保服务费收费标准按贷款额的5‰收取(最低收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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