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1、我中心不收押借款人的房产证或者是购房合同。如果您是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若您采用的是抵押担保方式,则建议您咨询相关经办银行。若您办理的是担保中心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方式,那么担保中心留存他项权利证明,产权证原件退还给您本人。如果您是采用的担保中心担保,具体问题,建议您咨询担保中心。担保中心咨询电话:82011234。2、贷款偿清三个工作日后,借款人可以去领取贷款全部偿清证明。打印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时,应当携带借款人本人身份证和借款合同前去办理。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下午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果您以前是在城八区的管理部办理的贷款,那么该贷款业务部门为位于方庄芳城园三区18号楼的贷款中心。如果是在远郊区县管理部办理的贷款,则去管理部办理。 如果您采用的是担保中心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方式,接下来您可以到担保中心办理解除抵押的手续。具体办理事宜,建议您咨询担保中心。如果您采用的是抵押担保方式,则建议您咨询相关商业银行。3、根据规定,对于2004年7月1日之前办理的采用担保中心担保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全部偿清贷款的可以退还部分担保服务费。因此,结合您介绍的情况,您提前还清贷款是不退还担保服务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