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购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

2010-03-31 14:12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原来(05年-08年)在北京工作,缴纳了公积金。现在人在石家庄,户口为北京学生集体户口。在石家庄贷款买了房子。有以下材料: 1,购房合同 2,贷款合同 3,开发商开具的首付的收据。 按照你们网上看到资料,似乎需要首付款发票。可是在这边没有首付款发票这 一说法。说是只有最终的发票,是一年后房管局在办房产证时候给的发票。 我想知道凭上述资料我能提取公积金吗?等着公积金装修房子呢。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根据规定:(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在职工购房后,如果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便是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反,如果不能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便是不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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