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困难想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9-19 16:07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是江苏农村户口,现在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不知道能不能领取住房公积金。 03年大学毕业,留校工作,学校是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工作六年一直都是一级代理,六年中 住房公积金有2万多 09年4月份和学校解除的劳动关系。 现在回到江苏,生活困难,家庭也比较困难。所以想领取住房公积金。 不知道可不可以,如果可以需要那些手续材料,和具体流程。 谢谢 实在是生活困难,不然也不会取出来用。

管理中心回复: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具体条件如下:(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职工符合上述相关提取条件,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针对第九条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农业户口的职工。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职工,单纯因为离职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需要根据不同条件而定,请说明职工是就以上哪一种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便我们有针对性的回答。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