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事[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8-27 09:59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各位领导专家好: 我单位在初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时,将我的名字李春平误写成了李春萍,在我的多次催办下才告知我刚刚改过来。第一次办理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卡后来都已升级换卡,因当时我的名字不正确就没有给我换卡,时间一长原卡密码也丢失了。我刚刚买了房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请问:我如何办手续?我初次办的卡是否能用?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点在海淀管理部。

管理中心回复:1、如果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北京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北京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2、目前对于提取所使用的提取储蓄卡,并没有局限于某一个特定银行的账户,职工可以提供其他符合要求的银行卡或存折作为提取卡使用。提供相应的银行账户的目的,即将所提取金额通过银行划转至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内。您可以通过一下路径“本网站首页 - 主要业务 -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 - 提取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使用的银行卡或存折有哪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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