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及个别情况[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8-25 22:17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想咨询一下: 我跟我未婚夫共同买的商品房,并仅贷款了公积金部分,无商业贷款。 房子是我跟未婚夫联名买的,但目前我们未领结婚证,并且每个月还贷是由我未婚夫那里办的相关公积金还款,房子去年此时拿的钥匙,目前已经装修完毕,但还未拿到房产证,我想问一下,像我们这种情况,我的公积金能提取出来么? 我们公司属于市属的国有企业。我未婚夫去年领取过公积金,我至今没有领取过。 请问一下,我如果提取我自己的公积金 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对于非夫妻关系共同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合同上记载多个购房人并且为非配偶关系的,有产权份额证明的,按照其所占的产权份额确定其可提取限额;无产权份额证明的,按照等额均分原则确定其可提取限额。主购房人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主购房人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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