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后的手续办理问题[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8-25 21:00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2005年我岳母和岳父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主借款人是我岳母。购房人是我岳母和我两人联名。本月23日我们已经提前还款完毕。请问接下来要办的手续是否是要到方庄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还清证明?因我岳母身体不太好,岳父工作比较忙。能否由我及我爱人(即他们的女儿),带我俩的身份证、结婚证及岳父岳母的身份证和他们三人的户口本(三人户口在一起)到方庄来替他们办理相关手续?因为办公电话一直打不通,所以只好在这里留言咨询一下。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根据规定,贷款偿清之后三个工作日后,借款人可以去领取贷款全部偿清证明。打印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时,应当是借款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借款合同前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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