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纳的问题[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8-22 16:02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你好, 由于个人原因,本月贷款延迟了3天才转到公积金还款账户。但昨天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我,要求我重新办理月还款额度变更,否则系统将不再自动从我的还款账户中将应还贷款转走,并且还要开始计算滞纳金。但我忘记了96155的账户密码,无法进行电话办理且本人不在北京!请问,如何操作才能尽快恢复个人账户的正常还款功能并尽量减少损失?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在自由还款方式下,借款人偿还逾期个人贷款,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操作:(1)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个人贷款,可先通过呼叫中心电话委托系统查询到下一还款日至少应偿还的贷款金额(该金额应为逾期贷款本息、罚息及最低还款额之和),即借款人若按此金额在下一还款日还款,则贷款不再逾期。(2)借款人在非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贷款,须借款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贷款业务部门柜台办理相关手续。借款人先向贷款业务部门提出申请,设定一个约定还款日。约定还款日的范围是:借款人到贷款业务部门办理还款手续的三个工作日之后至下一个合同约定还款日的三个工作日之前。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每期只能到柜台办理一次非合同约定还款日提前偿还逾期的手续,并且借款人应在还款日七个工作日之前到柜台办理。 2、如果您的密码丢失,那么建议您携带身份证和《电话委托服务协议》尽快到贷款业务部门柜台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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