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手房的贷款政策及相关手续[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8-22 14:37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2003年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目前已经还款完毕。现在需要购买一套2手房,请问还能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可以申请,请问我的首付比例是多少?能贷多少款?另外我购买2手房还需要其他什么资金和费用吗?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如果您和您爱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申请条件,且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那么再购房时是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根据规定:(1)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2)对于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米(含)以下住房的,房屋性质为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房屋评估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的为准)的90%;(3)首付款=总购房款-贷款金额。 3、关于贷款额度,建议您使用网站首页的贷款计算器自行测算一下,应当可以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但具体的个人贷款额度是要在实际申请贷款时根据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信用等级、首付款情况等确认,因此最终准确的贷款额度建议您办理贷款时向具体办理贷款的业务部门进行确认。 4、我中心下属的贷款业务部门办理贷款时,借款人可能会涉及到交纳抵押物评估费用和担保服务费用。抵押物评估是在贷款发放前,发放贷款一方为防范贷款的风险所进行的房产的评估,受托的评估机构会将房屋的真实情况进行说明。对于在我中心下属的贷款业务部门例如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或远郊区县管理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通常都是要进行抵押物评估的。其中,购买政策性住房如经济适用房、危改回迁房等不需要进行抵押物评估。对于抵押物评估费,其收费标准是:抵押物评估价格总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按照抵押物评估值的3‰收取;如果抵押物评估价格总额在50万元以上的,按照1500元收取。注: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评估是由康正宏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办理的,对于收费问题,您可以向北京康正宏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82253557。 担保服务费收费标准按贷款额的3‰收取,不足300元的,按照30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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