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征信有严重问题,上了黑名单,可否用我爱人的名字办理公积金

2009-08-20 12:19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本人2000年被朋友单位(开发商)利用签署购房合同,同时签署退房协议一份,后来才知道这开发商是为了骗取银行贷款,2003年我们(当是有80多人)被银行起诉,法院判决我们80多人偿还贷款,这个开发商负连带责任。据此我个人的征信在央行的征信系统中显示有55次逾期。 我已婚,商业贷款无论是我的名字还是我爱人的名字都不能批贷,现在想请问一下,我们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正常,可否用我爱人的名字去办理公积金贷款?

管理中心回复:对于已婚的职工,无论是以一方的名义签订的购房合同还是以夫妻双方名义签的,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都必须夫妻共同申请。如果您爱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申请条件,且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那么购房时你们是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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