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在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中“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自住住房如何确定,是否是能证明自住并且是住房的就可以了?对于公寓式办公楼(50年产权)的只要能证明是自住住房就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ps:房屋的使用性质实际上是住宅,在银行商业贷款利率调整和水电煤气的办理中使用性质上已经得到了承认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对于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中的“自住住房”指的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也就是所购房屋的产权归职工所有。因此,如果所购买的是“使用权”,不属于自住住房的范围,就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