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1、如果您的贷款是在2005年1月1日之前申请办理的,则借款人应当持借款合同和身份证到具体的贷款业务部门查询。如果您以前是在城八区的管理部办理的贷款,那么该贷款业务部门为位于方庄芳城园三区18号楼的贷款中心。如果是在远郊区县管理部办理的贷款,则去管理部办理。如果您是2005年后在我中心下属的管理部或贷款中心办理的自由还款方式的贷款,则您可以通过网站首页右侧的“个人贷款查询”栏目进行查询。在使用该功能时,通过输入相应的委托系统账号或身份证号,再输入密码,即可进入个人还款信息查询。2、贷款偿清之后三个工作日后,借款人可以去领取贷款全部偿清证明。打印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时,应当携带借款人本人身份证和借款合同前去办理。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下午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果您以前是在城八区的管理部办理的贷款,那么该贷款业务部门为位于方庄芳城园三区18号楼的贷款中心。如果是在远郊区县管理部办理的贷款,则去管理部办理。 如果您采用的是担保中心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方式,接下来您可以到担保中心办理解除抵押的手续。具体办理事宜,建议您咨询担保中心,担保中心的咨询电话为:8201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