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朋友共同购房,两人均未婚,已做公证每人占房产份额的50%,这种情况下,由他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时候,需要携带哪些材料?是否除了他个人相关的材料还需要带我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另外,我的户口本上的地址与身份证上的地址不是一个地方,均在北京,但是户口本地址在家里,身份证的地址写的是学校,这对他进行贷款的申请有没有影响?我们的房子是昌平区的,听说昌平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处要求户口本和身份证地址必须统一,贵网站提供的昌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从来也没人接,所以只能求助于你们了,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如果是非夫妻关系共同购房的,那么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只能由其中一名符合条件的申请。2、具体业务流程、需要提供的资料建议您查看网站首页下方“贷款”栏目中的相关业务内容介绍,例如其中的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图及办理指南”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准备哪些资料”。对于户口本和身份证地址不一致的情况,我中心并没有相关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