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8-17 15:07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去年10月份租的房子,租赁合同上写的是我爱人的名字,但我爱人原来单位没有给他上公积金,去年他辞职了现在一直未找到合适的工作,现在想把我的公积金提取出来,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提取吗?如果可以提取,除了提供租赁合同和租房发票和身份证之外还需要提供什么?发票需要开的我名字还是我爱人的名字?多谢!

管理中心回复:1、租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房租发票或者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将资料交给单位的经办人,填写申请书,然后由单位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方可以提取。 2、应当是主租房人先提取,配偶才能提取,如果主购房人没有住房公积金,配偶方提取公积金时,需要主购房人单位出具未建立公积金的证明或没有工作的证明,而不需要提供支取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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