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贷款还清后的后续手续[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8-17 13:40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请问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了,在办理还清证明时需携带哪些证件?如果贷款人本人去不了,配偶是否可以代理?如果可以需携带哪些证件?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贷款偿清之后三个工作日后,借款人可以去领取贷款全部偿清证明。打印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时,应当携带借款人本人身份证和借款合同前去办理。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下午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果您以前是在城八区的管理部办理的贷款,那么该贷款业务部门为位于方庄芳城园三区18号楼的贷款中心。如果是在远郊区县管理部办理的贷款,则去管理部办理。 如果您采用的是担保中心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方式,接下来您可以到担保中心办理解除抵押的手续。具体办理事宜,建议您咨询担保中心,担保中心的咨询电话为:82011234。 2、如果您也是贷款的共同申请人,应当可以由您携带本人和借款人身份证去办理,贷款中心咨询电话6769049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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