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6月至2007年年底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一年半,期间不间断了有一年的住房公积金,大概5200元左右。之后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公积金存款并未取出,从2008年至今我一直休息,没有工作,到今年9月我需要于新单位签订合同,我现在的问题是,能否接着之前的公积金账户使用?或者之前的已经无效,必须要取出来?如果要取出来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非常感谢你们的工作。
管理中心回复:新单位应当为您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后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新单位为您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您可以通过单位将之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合并到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