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还款[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8-11 17:28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已办理完了公积金住房贷款的手续,并收到通知从下周开始还款,还款的银行账户是我交通银行公积金联名卡的账户。但我目前公积金联名卡上的约还是0,我应该如何把公积金划拨到我的联名卡上?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如果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北京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北京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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