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是否能取用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8-10 17:42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是兰州户口,在北京工作。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但是因为该套住房原房主的房产证还在其单位,一直未予发放(但我们见过房产证原件,也有复印件),所以一直没有完成过户手续。 房子因为比较老了,我打算对房子进行彻底装修,整修。这种情况我是否,或者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来提取住房公积金呢?

管理中心回复:装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另外,您所介绍的房屋并未办理过户,则是不能根据购买自住住房的条件办理提取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具体条件如下:(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您是否还符合上述除购房提取外的相关条件,请详细说明,以便我们有针对性的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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