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资与公积金比例不符[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2009-08-07 18:30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是中国爱乐乐团的演奏员,中国爱乐乐团属于中央电视台下属单位,我的固定月薪是4500,(不包括其他补助),我的档案关系放在中视汇才中心,工资被分为两部分发放,3500元由爱乐乐团发入工资卡,另外1500由中视汇才发放,并由他们代办5险1金,这几年来我自己缴纳的公积金每月在100元,单位给交100元。那么另外3500元工资并没有缴纳5险1金,请问这种缴纳额度是否合理?单位向我这样档案放在人才的还有30位,买房对于我们很困难!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住房公积金应当是由和职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也就是哪家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哪家单位就统一为职工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关于缴存基数,按照职工个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确定的月平均工资作为本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每年的7月1日至此年的6月30日)内核定一次。关于缴存基数计提办法: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时,按照《关于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 [2001]1227 号)规定,按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 1 )行政事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d 过节费;   e 伙食补助。 ( 2 )企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六部分: 1 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3 奖金; 4 津贴和补贴; 5 加班加点工资; 6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如果单位不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缴存的,建议就该问题向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部反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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