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提取问题[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8-03 11:56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是外地在京工作人员,以前的公司都有给上公积金(已经连续交了两年),由于今年换了单位,这个单位没有公积金了,恰恰在此期间我在北京购买了商品房,我就办理了商业贷款,现在购房合同,贷款合同都已经下来了,请问我怎么才能提取以前缴纳的公积金,都需要什么材料,去哪办理?,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如果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北京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北京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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